在签合同过程中,要是遇到某些情况,合同是可以撤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撤销的情形主要有这几种。
一是重大误解。比如你对合同行为的性质、对方是谁,或者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理解错了,导致合同结果和你原本想的不一样,还让你损失较大,这种情况下就能主张撤销合同。
二是受胁迫。要是一方或者第三人用胁迫手段,让你违背真实意愿签了合同,你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
三是被欺诈。一方用欺诈手段,骗你签了合同,你作为受欺诈方是有权请求撤销的。要是第三人实施欺诈,对方也知道或应该知道这欺诈行为,你同样能请求撤销。
四是显失公平。如果对方利用你危难或者没判断力等情况,让合同签订时明显不公平,受损害的你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不过要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时间。一般情况下,自你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要行使。但重大误解的,从知道撤销事由起九十日内就得行使。如果是受胁迫,从胁迫行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要是你明确表示或者以行动表明放弃撤销权,撤销权也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