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返还货款纠纷属于合同纠纷范畴,管辖地有可能是原告所在地,不过得满足特定条件。
在《民事诉讼法》里有规定,要是因为合同纠纷而发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辖。要是当事人在合同里约定了原告所在地为管辖地,并且这个约定没有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那么原告所在地的法院就有权管辖这个案子。
2、要是没有管辖协议,而且争议的点是支付货币,那么接收货币那一方的所在地就算是合同履行地。在返还货款纠纷中,如果原告是接收货币的一方,那原告所在地就可以当作合同履行地,这种情况下原告所在地的法院对案件也能行使管辖权。
3、现在法律行业在不断发展,不过得留意的是,某些特殊类型的合同可能会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如果返还货款纠纷属于这类专属管辖的情况,就得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此时就有可能不让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