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0年后走到离婚这一步,家产分割是个关键问题,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个人财产归属。
先说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按照法律,在这30年婚姻里,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打工赚的钱,还有做生产、搞经营、投资获得的收益,以及知识产权带来的收入等,通常都算共同财产。而像一方结婚前就有的财产,或者一方因为身体受伤得到的赔偿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这部分就归个人,不用拿出来分。
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着来,要是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那就按商量好的办。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就会出手。法院会看看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女方和没犯错一方的原则来判决。
要是在这30年婚姻里,有一方偷偷藏起共同财产、把财产转移走、卖掉、弄坏或者大肆挥霍,甚至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霸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共同财产的时候,这种人就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就算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这些行为,也能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最好对财产情况有清晰了解,保留好相关财产凭证。遇到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