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开公司债权优先级在不同情况下排序不一样,下面给大家详细说说。
先说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按照法律规定,承包人能对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拿到钱,这个权利比抵押权和其他债权都要优先。建设工程价款包含了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像工作人员的报酬、材料款这些。
接着是抵押权。要是房开公司用房产等不动产做了抵押,当债权到期,抵押权人还没拿到钱时,就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但它的优先程度没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高。
消费者购房款债权也有其特殊性。符合一定条件的房屋消费者,他们的权利比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都要优先。这里所说的消费者,得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去买房子,并且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房款的人。
普通债权,比如供应商的货款、金融机构的一般贷款等,在前面那些优先债权都得到清偿之后,剩下的钱普通债权按比例来分。
最后是劣后债权,像房开公司的股东借款,通常都在普通债权之后才能受偿。
所以在处理房开公司债权的时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各类债权的优先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