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卖房款赠与父亲和女儿后,是否要退还得看具体情况。赠与合同说白了,就是送东西的人把自己的财产白白送给别人,而接受的人也同意收下,这就成了一个赠与的约定。通常来说,当卖房款给到对方手里,这赠与的事就成了。要是没特别约定,送钱的人就不能再把钱要回来了。
不过,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是出现下面这些事儿,送钱的人就能把赠与撤销,把钱要回来。一是接受赠与的人严重伤害了送钱的人或者送钱人的亲戚,这就太过分了;二是接受赠与的人本来有照顾送钱人的责任,却啥也不管;三是没按当初赠与合同说的办事。打个比方,原本说要拿这钱供孩子上学,结果钱被拿去干别的了,这时候送钱的人就能把钱要回来。
另外,要是送钱的人家里经济情况变得特别差,都影响到正常生活或者生意了,那也可以不再履行赠与的事儿。要是在赠与的时候,是因为有误会或者被欺骗才送的钱,送钱的人能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让他们帮忙撤销这赠与。要是想撤销赠与,得在知道能撤销的事儿那天开始,一年内去做,不然就来不及了。所以大家在赠与财产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