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可以签合同的。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在特定情形下它是有签约能力的。
从法律层面来说,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只要它拿到了营业执照,就有了经营的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开展商业活动。总公司和分公司在法律上是相对独立的,它们各自有不同的利益需求,日常也有业务往来。所以,只要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并且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它们就可以签订合同。
不过,得明确分公司签合同后责任怎么承担。通常情况下,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签合同并履行,先要用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来承担民事责任,要是财产不够,剩下的就由总公司承担。另外,如果签合同涉及总公司给分公司的授权范围,一定要保证签合同的行为在授权范围内,不然合同的效力可能会受影响。
在实际操作时,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得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来签合同,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好,这样才能保障合同能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