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离婚后给孩子改姓,原则上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擅自到派出所申请变更,公安机关一般不予办理;孩子成年后可自行决定。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也可以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但需符合法定情形。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意见和公安户籍管理的一贯口径,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和另一方亲权。实际操作:第一,父母双方共同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双方身份证、孩子户口簿,签署同意变更的书面材料;第二,如果对方不同意,你不能单方办理,派出所会要求双方到场或提供公证的同意书;第三,如果离婚判决或协议中已明确约定可以改姓,可凭文书办理;第四,孩子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满十八周岁可自行申请变更。如果对方长期失联、无法协商,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变更姓名的方案,由法院根据未成年人利益判决。提醒:改姓不影响抚养关系和抚养费义务,对方不能以改姓为由拒付抚养费,反之亦然。别采取伪造签名等方式办理,可能被撤销并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