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不是以女方出轨为决定性因素,而是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不过,若母亲有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患有重大传染性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就不适用这一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像父母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父母的抚养意愿和态度;孩子的生活环境、随其生活时间长短;父母的品德和行为习惯等。要是女方出轨行为对孩子有不良影响,或者表现出不适合抚养孩子,会对其争取抚养权不利。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要尊重其真实意愿,会认真听取孩子意见,考虑孩子希望和哪一方共同生活。
所以,孩子抚养权判决要综合判断,不能仅因女方出轨就决定归属,关键在于哪一方抚养更利于孩子成长。建议父母双方尽量协商解决抚养权问题,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