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案前和解有多个角度的影响。从程序这一块说,毕竟案子还没正式立起来,要是双方达成和解,一般就不会接着走诉讼程序了。要是原告还没向法院交立案申请,或者交了但法院没正式受理,还没缴费的,原告能把申请撤回来。这么做不光省下了司法资源,还免得让当事人在复杂的诉讼流程里消耗时间和精力。
2、从实际内容来讲,和解就是双方就有争议的事儿谈妥了,明确了彼此的权利和义务。这和解协议跟合同差不多,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都得按协议的约定去做该做的事。要是有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就不能靠没启动的那个诉讼来主张自己的权利,而是能根据这份和解协议,以对方违约为理由,到法院去打新的官司,要求对方承担违约的责任。
3、立案前和解对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有好处。和法院判决那种强制方式比起来,自己协商和解的气氛更平和,不会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糟。在商业合作或者亲戚朋友之间的纠纷里,这种积极作用就更明显了,对以后双方关系的良性发展挺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