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首诉撤诉后,二次起诉时还是能选择撤诉的。按照咱们国家民事诉讼法的说法,在法院正式宣判之前,作为起诉的一方也就是原告,是完全有权利提出撤诉申请的,但最终能不能撤诉成功,得由法院来做决定。
法院在审核撤诉申请时,会把好多方面的事儿都考虑进去。要是撤诉确实是原告自己真心想撤的,而且这么做也不会损害到国家、集体还有别人的合法利益,也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咱们社会的公序良俗,那法院一般就会同意撤诉。像夫妻双方在庭外和解了,自己把离婚的事儿都商量好了,这种情况法院通常就会准许撤诉。
但有些情况,法院就可能不会同意撤诉。要是被告这边提出了反诉,原告这时候撤诉就有可能会损害到被告的权益;或者原告撤诉是为了躲开法律责任,有恶意打官司的嫌疑,这种情况下,法院为了维护司法秩序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做出不准撤诉的决定。
还有一点要特别注意,要是二次起诉离婚后又撤诉了,而且没有新的情况、新的理由,原告在规定的期限里又来起诉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所以,大家在决定是不是要撤诉的时候,得把各种情况都综合起来,慎重考虑之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