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案件里,当民事判决生效后,要是义务人没有按照判决履行自己该做的事,权利人就有权利去申请立执行案件。
先说判决生效的时间。一审民事判决,如果当事人都没上诉,那判决书送到双方手里,而且十五天的上诉期过了,判决就生效了。二审判决可不一样,一作出马上就生效。判决生效了,还得看有没有规定履行期限。要是判决里规定了义务人得在一定时间内履行义务,那就得等这个履行期过了,义务人还没行动,权利人才可以去申请执行。打个比方,判决书规定义务人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履行,那这十天过完,义务人没履行,权利人就能着手申请了。
申请执行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这个时间是两年。计算方式得看法律文书的规定,如果规定了履行期间,就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要是规定分期履行,就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结束那天开始算;要是法律文书没规定履行期间,那就从法律文书生效那天开始算。
满足判决生效,并且履行期(如果有规定)也过了这两个条件后,权利人就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和第一审人民法院级别一样、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立执行案件。给权利人提个醒,一定要留意申请执行的时间,在规定的两年内及时申请,避免错过时间让自己的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