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打却被判互殴,这是很闹心的事。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采取下面这些办法。
一是申请行政复议。依据《行政复议法》,自知道 “互殴” 认定结果那天算起,在规定时间内,向作出认定的公安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提出复议申请。申请时要详细说清孕妇的特殊情况、被打的实际情况,表明对 “互殴” 认定的异议,同时提供能证明自己说法的证据。
二是提起行政诉讼。要是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或者不想申请复议,可根据《行政诉讼法》,在规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撤销 “互殴” 认定。在诉讼中,要主动提供像现场监控视频、证人证言这类能还原事情真相的证据,证明孕妇是被侵害的一方,并非参与互殴。
此外,如果在处理时能和对方和解,也可以让公安机关调解。要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公安机关就不会再处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