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动产抵押是否构成善意取得,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综合多方面因素。
抵押人得是无处分权人。这是善意取得的必要前提,要是抵押人本身有处分权,就不存在善意取得的问题。
受让人受让动产抵押时要出于善意。善意指的是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抵押权时,既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抵押人没有处分权。判断是否善意,要结合交易场景、交易习惯以及受让人的认知能力等。一般情况下,受让人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仍没发现抵押人无处分权,可认定为善意。
抵押要以合理价格进行。合理价格不只是金钱,也包含其他经济利益。若价格明显不合理,像过低,就可能让人怀疑受让人并非善意。
还得完成法定的公示方法。动产抵押应办理抵押登记,完成登记后,抵押权才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判定动产抵押构成善意取得。在实际法律事务中,得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