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时,它的证明作用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在民事诉讼里,按照相关法律,提交书证最好是拿原件。通常来讲,复印件的证明作用比较小,没办法只靠它来确定案件事实。这是因为复印件很容易被修改、造假,很难保证上面内容是真实可靠的。
2、要是有其他证据能和这个复印件相互支持,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那这个复印件就能作为认定事实的参考。举个例子,要是有证人的证词、视听材料、电子数据等其他证据能证明复印件里说的事情是真的,法院就会把这些证据都综合起来考虑,以此判断事实情况。
3、要是对方当事人承认复印件上的内容是真的,那这个复印件也就有了相应的证明作用。毕竟当事人自己承认的事情,另一方就不用再费力去证明了。
所以说,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也不是完全没用,不过证明作用一般会受到限制,能不能被法院认可,得综合其他情况一起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