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刑事诉讼里,通常来说能连续两次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不过这里面有条件和限制。
2、取保候审是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措施,一般用在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判拘役或者单独判附加刑等情况的人身上。在同一个案子中,不同阶段负责的机关,像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都能根据案子实际情况,决定要不要给人取保候审。
3、举个例子,侦查的时候,公安局给嫌疑人取保候审了。等案子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要是检察院觉得符合条件,也能再给他办取保候审。案子到了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同样有这个权力。不过,每个阶段的取保候审都有时间限制,而且得符合法定情形,比如嫌疑人、被告人得了重病生活没法自理,或者是怀孕、正在喂奶的妇女。
4、要是嫌疑人、被告人在第一次取保候审的时候违反规定,比如没经过执行机关同意就离开自己居住的市、县,或者干扰证人作证,那他们再申请取保候审就可能很难,甚至会被直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