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事故发生后,事故认定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制作。当成功查获交通肇事逃逸的车辆和驾驶人后,交管部门会按照规定的时间来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要是还没找到肇事逃逸者和车辆,但受损害的一方要求出具认定书,公安机关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的规定时间内,会依据已经掌握的证据来制作认定书。这份认定书会写明交通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受害人的情况,以及调查到的相关事实。要是手头的证据没办法确定事故的成因,会在认定书中专门标注相关情况。
认定书一般会包含这些内容:事故涉及的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信息;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相关证据以及对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当事人在事故中导致过错的情况、责任划分,或者意外发生的原因。通常来说,肇事逃逸的一方会被认定承担全部责任,但要是有证据表明对方当事人也存在过错,就可以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
假设当事人对认定书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建议肇事逃逸者不要心存侥幸,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受害方也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