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结束后要不要还债,得看清算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会有管理人来清理、评估、处理和分配公司财产。
首先,会用破产财产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按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还有普通破产债权。要是破产财产在完成上述清偿后还有剩余,就会接着偿还其他债务。
不过,要是全部财产在支付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没剩的了,或者连破产费用都不够付,法院就会终结破产程序。这种情况下,没得到清偿的债务公司就不用还了。因为公司是以全部财产来对债务负责,破产清算后资不抵债,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资格也没了,债务也就跟着没了。
一般来说,破产清算结束,要是符合法定终结程序的条件,公司就不用再还剩下的债务。但有个特殊情况,如果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的问题,那这些股东就得在责任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