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非公司承担。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就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按相应标准支付。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依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已评定伤残等级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有不同比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依伤残等级确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遇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问题,建议及时与社保经办机构沟通,了解具体流程和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