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指的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咱们来看看判定遗弃罪要考虑哪些方面。
犯罪主体得是对被遗弃者有法律上扶养义务,并且有扶养能力的人。扶养义务不光有家庭成员间的,还包括基于合同、职务等产生的,像孤儿院、养老院工作人员对老人、儿童就有照顾义务。
主观方面是故意,也就是明知自己该履行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
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和生存权利。
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应当扶养却拒不扶养,还得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情节恶劣”一般指遗弃让被害人生活无着、流离失所;遗弃时打骂、虐待被害人;遗弃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经多次教育仍拒绝履行扶养义务等。
实践中,判定遗弃罪要综合全案情况,依据证据严格判断是否符合上述构成要件。要是只是偶尔没履行扶养义务,没达到情节恶劣程度,通常不构成遗弃罪,可能按一般民事纠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