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国家的诉讼程序里,证人出庭作证可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儿,而是必须履行的义务。要是证人没正当理由就拒绝出庭,那是会有法律后果的。
先说刑事诉讼。要是法院通知了证人出庭,可证人没有正当理由就是不来,法院是有权力强制其到庭的。不过呢,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这几类人除外。要是证人没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了却拒绝作证,法院会先进行训诫。要是情节比较严重,经过院长批准,还能对证人处以十天以下的拘留。要是被处罚的证人对拘留决定不服,还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处罚还是会继续执行。
再看看民事诉讼。如果负有作证义务的证人没有正当理由就拒绝出庭,那他之前提供的书面证言之类的都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也就是说,这些证言法院不会采纳,没办法起到证明事实的作用。
法律之所以这么规定证人出庭义务,还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有处理办法,就是为了保证司法程序能正常进行,保证司法公正,这样才能把案件事实查得更准确。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您作为证人收到了出庭作证的通知,除非有正当理由,最好还是按照要求出庭,不然很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要是实在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要及时和相关司法机关说明情况,申请合理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