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签了婚内财产协议就万事大吉,其实它并不具备绝对法律效力。
《民法典》允许夫妻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像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等,这样的约定对夫妻双方有法律约束力。
不过,有些情况会让婚内财产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效。要是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像约定逃避赡养、抚养等法定义务,肯定是无效的。还有违背公序良俗的约定,比如限制一方再婚自由这类限制人身权利的条款,协议也会无效。要是一方受欺诈、胁迫签订协议,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被撤销的协议自始无效。
另外,婚内财产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夫妻一方对外欠债,而第三人不知道这份协议,那么欠债方不能用协议来对抗第三人。
签婚内财产协议时,大家一定要保证协议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也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障协议有效。要是有不确定的地方,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