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赚的钱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与谁赚的、谁管钱没有必然关系;但如果你能证明对方有隐藏转移财产、挥霍共同财产等行为,可以主张其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不区分贡献大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都是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也是。你要做的:第一,梳理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双方的收入、房产、车辆、存款、理财产品、保险,收集银行流水和产权登记;第二,查对方是否有转移、变卖、挥霍共同财产的行为,比如大额转账给他人、赌博、赠与他人,这些在分割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还可以起诉追回赠与第三者的财产;第三,对方经济上没贡献本身不是少分的法定理由,但如果对方沉迷赌博、不尽家庭义务,可以作为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参考因素;第四,协议离婚优先,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谈拢了到民政局办理,谈不拢起诉。提醒:别在起诉前突击转移财产,那样理亏;发现对方转移的,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