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能不能平分男方父母给的拆迁房,得看具体情况决定。这里给大家说说可能会遇到的几种状况。
如果拆迁房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同时男方父母清楚地表明这个房子只送给男方,那么按照《民法典》的说法,这房子就只是男方的个人财产。打个比方,就好像是男方家单独给他准备的一份专属礼物,跟女方没什么关系。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没有权利要求平分这套拆迁房。
但要是拆迁房登记的是夫妻两人的名字,或者男方父母没有明确说只把房子给男方,一般来说,这房子就会被当成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婚姻期间,一方得到的别人赠送的东西,要是没有特别的说明,通常都看成是夫妻一起有的。就好比夫妻共筑一个大“财产池”,这种受赠房就流入了这个“池”里。这时,离婚的话女方可以要求平分拆迁房。
还有一种情况,虽然拆迁房是男方父母给的,但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女方因为自身的身份或者对拆迁有一定的贡献,对拆迁房是有权益的。比如女方是拆迁安置的对象,有属于自己的安置面积,那女方就能争取自己应得的那一份,不过不是一定能平分整套房子。
法律建议:如果涉及到这类问题,双方一定要保存好关于拆迁房的各种文件、赠与声明等资料,要是有疑问或者产生纠纷,及时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