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认定里,举证责任分配得根据不同情况来看。若劳动关系明确,要是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觉得是工伤,但用人单位不认可,这时就得由用人单位来举证,证明职工所受伤害并非工伤。要是用人单位拿不出有效证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会依据职工一方的证据和调查情况,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要是不确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得先承担举证责任。一般来说,劳动者要拿出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材料,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要是劳动者已经尽力举证了,而用人单位却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那用人单位就得提供相反的证据。若用人单位拿不出反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依据劳动者的证据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简单来讲,劳动关系明确时,用人单位要对工伤与否举证;劳动关系不明确时,劳动者先对劳动关系存在举证,用人单位可以提供反证。职工和用人单位都要清楚这些举证规则,维护好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