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玩忽职守罪属于渎职犯罪类别,通常是由监察机关来调查,而不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过,如果涉及公安机关里那些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玩忽职守且涉嫌犯罪的情况,就由公安机关来立案处理。
2、公安机关要是对玩忽职守案件进行立案,要先看看是不是真的存在犯罪事实。玩忽职守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该履行的职责不履行,或者履行职责时不认真,结果让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一般出现下面这些情况的,就得立案: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2人重伤且4人以上轻伤,或者1人重伤且7人以上轻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到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达到150万元以上等。
3、之后,要判断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要是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况很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就不会立案。要是经过审查,发现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案件又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就会进行立案。立案之后,公安机关就会开展侦查工作,收集那些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行轻或者重的证据材料。从行业发展看,未来对于这类案件的立案和侦查标准可能会更精细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法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