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是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权,一般就不用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了。
2、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依法要缴纳的税款和欠下的债务,要承担的清偿责任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就是他们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简单来讲,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就得在继承遗产的范围里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但要是继承人决定不继承遗产,那他们就得不到被继承人的财产好处,自然也就不用去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3、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如果继承人在放弃继承之前,已经实际占有或者使用了一部分遗产,而且这部分遗产和他们放弃继承的内容有关联,那么债权人是可以要求用这部分遗产来偿还债务的。
4、继承人要放弃继承,得用书面的方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明态度。不过,如果是用口头方式说要放弃继承,而且本人承认,或者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这种放弃也是有效的。另外,放弃继承的想法要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表达出来。要是在遗产处理之后才说放弃,那就不是放弃继承权,而是放弃所有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