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公司负责人逃债,可采取这些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若能拿出证据证明负责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债,还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依据公司法,负责人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把负责人列为被告,去法院起诉让其还钱。
调查负责人有无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情况。若存在,可要求其在抽逃、虚假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债权人可收集公司设立、运营时的财务资料、银行流水等作为证据。
当公司资不抵债时,可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在破产程序里,清算组会全面清查公司资产,若发现负责人有侵占、隐匿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会依法追回财产偿债。
债权人还需留意负责人的财产状况,可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等合法方式,调查其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财产信息。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要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实现自己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