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碰到证据不足的案子时,要根据案子处于哪个诉讼阶段,采用不同的处理办法。
在审查批捕方面,如果公安机关把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案件报上来申请逮捕,检察院得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时,公安机关要马上释放被拘留的人,并且及时把处理情况告知检察院。
在审查起诉阶段,要是检察院觉得案子证据不够,达不到起诉标准,既可以把案子退给公安机关,让他们补充侦查,也可以自己动手侦查。不过补充侦查最多两次,每次时间是一个月。要是经过两次补充侦查,检察院还是觉得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那就得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要是被不起诉的人还被关着,得马上释放。
等案件到了审判阶段,如果法院认为证据不充足,没法认定被告人有罪,那就要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成立的无罪判决。要是这时候检察院发现已起诉的案件还需要补充侦查,可以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