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讨公司债务时,有时可以把唯一股东一起起诉,但要满足一定条件。
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和自己财产相互独立,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时债权人起诉公司时,可把唯一股东列为共同被告,让其和公司一起还钱。还有,若唯一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也能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起诉股东让其承担连带责任。
不过,要是公司合法经营,股东没出现需要担责的法定情形,仅因对方是唯一股东就起诉,缺乏法律依据。所以,决定是否起诉股东前,要收集好充分证据,比如证明公司和股东财产混同的账单、股东滥用权力的相关文件等,能证明存在股东需担责的情形,这样法院才可能支持诉讼请求。如果对具体情况拿不准,也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确保追债行为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