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协议离婚有一套明确的流程。开始是申请,夫妻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接着婚姻登记机关会受理申请;之后进入为期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过后是审查环节,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和情况进行审查;最后是登记发证,符合条件的就会发放离婚证。
要是在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想离婚了,想撤销离婚申请,操作也不复杂。带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提出撤回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把相关材料放进婚姻登记档案。
还有一种情况,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没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申请。不管是主动撤销,还是视为撤回,这次协议离婚程序就结束了,夫妻的婚姻关系还是有效的。要是以后还想离婚,就得重新走一遍离婚登记申请流程。
要是夫妻双方没办法就协议离婚达成一致,有一方坚持要离,那就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打官司来解决离婚问题。法律建议就是,在做离婚决定前要慎重考虑,协议离婚时要了解清楚流程和规定,诉讼离婚则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