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请了68岁老人来干活,结果老人不幸死亡,这种情况一般不算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这是因为劳动关系通常要求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68岁已超出这个范围,所以按劳务关系处理更合适。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后,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在干活时受了损害,双方要根据各自的过错来承担责任。也就是说,雇主得想想自己对老人死亡这件事有没有过错,有多大过错,然后承担相应的赔偿。要是老人自己也有过错,比如没遵守安全规定,那雇主的责任就能减轻一些。
赔偿项目有不少,像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算的,一般算二十年。不过老人超过60岁了,每大一岁就少算一年,所以这位68岁老人的死亡赔偿金通常算十二年。丧葬费则是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算六个月的总额。
要是双方能就赔偿金额等事情谈拢,那就签个赔偿协议把事儿解决。要是谈不拢,受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在处理这个事儿的时候,不管是雇主还是受害方,都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像劳动合同、工作记录、医疗证明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