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异议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另一种是针对执行标的的异议。要是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并提出来了,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那天开始算,15天内进行审查。要是异议理由合理,法院就会裁定撤销或者纠正相关执行行为;要是理由不成立,就会裁定驳回。要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裁定结果不满意,从裁定送达那天开始算,10天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要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书面异议,法院也是在收到书面异议那天起15天内进行审查。要是理由合理,法院会裁定暂时停止对该标的的执行;要是理由不成立,就裁定驳回。要是案外人或者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而且觉得原来的判决、裁定有错误,那就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来处理;要是和原来的判决、裁定没关系,从裁定送达那天起15天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一般来说,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审查时间通常是15天。不过,之后要是当事人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整个处理过程的时间就可能会变长。随着法律行业的发展,未来对于执行异议审查和处理的流程可能会进一步优化,以提高司法效率,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