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要是在事故里没有责任,一般是能要求赔偿上下班交通费的。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提到,要是有人侵害别人导致人身损害,就得赔偿对方因为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合理费用。上下班交通费其实就是因为事故,让受害者额外花的钱,也算合理费用的一种。
打个比方,要是出了事故,没责任的一方没法正常开自己的车上下班,只能去坐公交、打车,或者用别的办法去上班下班,这些费用就属于合理的财产损失。这样的话,没责任的一方完全有权利找责任方去要这部分钱。
不过,想拿到这赔偿可不是张嘴一说就行,得拿出证据来。像平时坐公交的车票,打车的发票这些,就是证明自己确实花了这些交通费,还有具体花了多少的凭证。而且这费用也得合理,要是比平时正常上下班的交通费用高太多,多出来的部分可能就拿不到赔偿了。
要是双方就交通费赔偿问题谈不拢,没责任的一方也别着急。可以先试着跟责任方好好商量,争取达成一致。要是商量不成,也能找相关的机构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也不管用,那还能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该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