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民事官司,上诉不一定能被法院接受。按照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要上诉得满足一些条件才行。
2、上诉的人得有资格。像一审里的原告、被告、共同诉讼的人、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有被判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等这些有上诉权利的人,才能上诉。要是上诉的人没这个资格,法院就不会受理上诉。
3、上诉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来。要是对地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满意,要在判决书送到手里后的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要是对一审的裁定不服,就得在裁定书送到后的规定时间内上诉。过了这个时间,就不能再上诉了。
4、上诉得交上诉状。上诉状里面得写清楚当事人的信息、原审法院的名字、案件编号和案由,还有上诉的要求和理由等内容。要是没交上诉状,或者上诉状写得不符合要求,上诉可能就不会被受理。
5、上诉的案子要归受理上诉的法院管。要是不归这个法院管,法院也不会受理。
只有把上面这些条件都满足了,上诉才会被法院接受。只要有一条不满足,上诉可能就不会被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