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婚的时候男方去贷款,女方要不要担责得看不同情形。要是男方以自己名义贷款,是为了满足他个人日常消费、搞经营这些个人需求,而且钱没用到夫妻一起过日子、一块儿搞生产经营上,那通常这就算男方个人的债,女方不用担责。
2. 要是贷款拿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像家庭日常花销、孩子上学费用、看病钱等;或者用在了夫妻共同搞的生产经营上,像是一起投资的买卖,这种情况下,这笔贷款就得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就得担责。就算夫妻俩离婚了,债主依旧能找女方还钱,女方还了之后可以找男方再要回来。
3. 要是男方贷款的时候女方做了担保,不管这贷款干啥用了,女方都得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判断女方是否担责的关键就是看这债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要综合考虑贷款用在哪,还有夫妻双方有没有相关约定等因素。要是因此产生了纠纷,当事人可以先试着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走法律诉讼程序,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