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两人还在一起生活,这种情况在生活里并不少见,但很多人没意识到,此时他们的关系不再受婚姻法律保护,不过其他合法权益还是受法律保障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时,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了。离婚后还共同生活,两人就不再是夫妻,而是同居关系。
先说财产问题,同居期间,两人各自挣来的钱、买来的东西,都属于自己。但要是一起出钱买了东西,或者一起经营有了收入,这些就算是大家一起拥有的财产。要是有人想主张自己享有这份财产,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份额。
在人身方面,双方没有像夫妻那样互相扶养、彼此忠诚的义务,也不能像夫妻那样继承对方的遗产。要是一方出了意外或者生病了,另一方从法律上来说,没有必须照顾对方的义务。
不过,如果同居时生了孩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那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等权利和义务,和正常婚姻家庭里的父母子女是一样的,会受到法律严格的保护。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如果离婚后还想一起生活,最好把财产问题提前说清楚,签个协议,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要是有了孩子,更要明确双方对孩子的责任,保障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