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出现两个中标单位的情况,要按照不同情形来处理。
要是招标程序有问题,像评标时违规操作,资格审查也出了错,才导致有两个中标单位,那就得重新开展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得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还要讲诚实守信用,程序不合法,招标结果就不作数。重新招标的时候,要严格检查流程,防止再出类似问题。现在法律对招投标程序的规范越来越严格,未来招标方肯定得更加注重程序的合规性,不然很容易引发纠纷。
2、如果招标程序没问题,两个中标单位是因为得分一样或者其他合理原因产生的,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选办法。一种是和两个中标单位分别签合同,把项目分开,明确各自要做的工作、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另一种是再组织一次评标,进一步对比两个中标单位的技术方案、报价还有服务承诺等,选出最终的中标人。不管用哪种方法,都得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保证公平公正,免得有法律方面的风险。随着市场竞争加剧,未来招标人在选择中标单位时会更加谨慎,也会采用更科学的方法。
3、要是招标人自己随便确定中标人,或者处理办法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单位可以维护自身权利,让招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今后,中标单位的法律意识会不断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也会更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