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交通事故里,你对拿到的责任认定书不认可,别着急,这里有合法有效的处理办法。
刚拿到认定书时,有个规定期限可以用来申请复核。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要是你对事故认定或者相关证明有意见,从认定书或证明送到你手上那天开始算,三天内得交书面复核申请。写申请的时候,要把你想复核的请求是什么、为啥要复核、有啥证据都写清楚。而且要注意,同一个事故就只能复核一次。
要是过了能申请复核的时间,或者复核结果你还是不满意,也还有办法。在之后到法院打官司的时候,你能跟法官说你对责任认定书有意见,把理由和证据都摆出来。法院是有权审查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要是法院觉得认定书里事实没说清、证据不够,就可以不把它当依据,会根据开庭审理查清楚的事实和证据,重新确定事故责任。
给大家提两点实用建议。一是收到认定书后,尽快仔细查看内容,要是有异议,别拖拉,在规定的三天内赶紧准备好复核申请。二是打官司时,要尽可能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这样能增加法院重新认定责任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