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上班四天未签合同不违法,劳动合同可以在用工一个月内订立,培训期间只要接受单位管理并提供了劳动,就属于劳动关系,工资应当按约定标准结算。几个关键点:第一,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不以签合同为前提,培训期间计算工资和工龄;第二,单位最迟应在一个月内签书面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的,要向你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不签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没签合同的,注意保存考勤、工牌、工资转账、工作安排记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第四,决定离职的,提前通知或协商,已工作天数的工资必须结清,单位不得克扣。建议:主动向单位提出签订合同,书面提出留痕;单位拒绝签的,保留沟通证据;工资结算有争议的,按同岗位标准或当地同行业水平主张。刚开始工作多留个心眼,合同和工资凭证都保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