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的工作生活中,生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实在难以避免。当医疗期结束后,用人单位想和员工解约,这里面可有不少法律门道。要是用人单位处理得当且符合法定情形,就需要给员工支付医疗补助费。
比如说,员工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了伤,医疗期满后,既干不了原来的工作,也没办法从事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这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了要按规定给员工经济补偿外,还得发医疗补助费,金额不能低于员工六个月的工资。这个工资是啥呢,就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员工患了重病,医疗补助费就得在规定基础上多给不低于百分之五十;要是得了绝症,增加部分可不能低于百分之百。
用人单位在支付医疗补助费时,得按照法定程序来。第一步得给员工做劳动能力鉴定,看看员工到底有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丧失到什么程度。这个鉴定结果很重要,是判断要不要给补助,给多少补助的关键依据。
要是用人单位没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员工也别慌。可以先和单位好好协商,大家心平气和地把事儿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专业部门来处理;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