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伤了,很多人可能觉得单位要负责赔偿,其实一般来说单位是不用担责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路上,要是因为受到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会被认定为工伤。自己摔伤这种情况,明显不符合认定工伤的要求。
但要是单位有过错,那就另当别论了。比如说单位提供的上下班交通工具不安全,或者工作环境让员工下班时身体状态特别差。这种情况下员工受伤,是能要求单位根据过错大小来赔偿的。不过员工得拿出证据,证明单位有过错,而且这个过错和自己摔伤是有直接关系的。
要是员工觉得自己该得到赔偿,得先把证据收集好,像事故现场的照片、医院的诊断记录这些都能用上。要是觉得单位有责任,就可以先跟单位谈赔偿的事。要是谈不拢,还能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到人民法院去起诉。但要注意的是,自己摔倒受伤的情况,想证明单位有过错比较难,很多时候可能最后也拿不到单位的赔偿。所以,大家在上下班路上自己也得多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