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有些债务人为了不还钱,会通过离婚来转移财产,遇到这种情况,债权人有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步是搜集证据。债权人得把能证明债务人离婚时转移财产的证据都收集起来,像是财产交易的记录、离婚协议书等。这些证据就像是打官司的“武器”,有了它们就能证明债务人是故意把财产转走,让咱们的钱要不回来,损害了咱们的利益。
第二步是行使撤销权。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债务人免费送掉自己的债权、不要债权担保、白白把财产送给别人,或者故意把到期的债权还钱时间延长,影响到咱们债权实现的,咱就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这些行为。要是债务人用特别低的价格卖财产、用特别高的价格买别人的东西,或者给别人的债务做担保,而且对方也知道债务人是为了躲债,咱们同样能去法院申请撤销。不过要注意时间,从咱们知道能撤销这些事开始,得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从债务人做这些事开始过了五年咱都没行使,这个撤销权就没了。
第三步是申请财产保全。在起诉之前或者打官司的过程中,债权人可以去法院申请把债务人的财产保住,防止他们再转移。等到法院判了之后,要是债务人还是不还钱,债权人就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将债务人剩下的财产拿来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