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危险驾驶罪案件中,法律对检察院和法院的办案时间有着明确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当公安机关把危险驾驶罪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院的处理时间分几种情况。一般来说,检察院会在一个月内决定是否起诉。要是案件重大、复杂,处理时间能延长十五天,也就是一个半月内做出决定。要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检察院要在十天内做出决定;要是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这个时间可以延长到十五天。
等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间也根据不同程序有所不同。如果适用速裁程序,法院要在受理后的十天内审结;若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时间可延长到十五天。适用简易程序的话,法院要在受理后二十天内审结;要是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时间能延长到一个半月。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要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殊情形的,经过上一级法院批准,还能延长三个月;要是因为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遇到危险驾驶罪案件,要清楚这些时间规定。要是觉得时间过长,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了解案件进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司法机关也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来处理案件,保证司法程序的公正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