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想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解除合同,可不是能随便做的事。
劳动者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了伤,在规定的治疗期内,单位不能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和劳动者解除合同。要是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因为工伤,单位就更不能随意解约了。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成一级到四级伤残的,要保留劳动关系,不再工作了,还能享受对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同样保留劳动关系,单位要给安排合适的工作,实在安排不了,单位就得每个月发伤残津贴。
如果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是因为工伤和职业病,治疗期结束后,没办法再做原来的工作,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也做不了,这时单位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合同,而且还要支付经济补偿。
总的来说,单位想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解约,有严格的限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还得按程序来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