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当遇到债务人不还钱,而他自己又有债权却不去追讨,导致我们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时,就可以考虑代位起诉,也就是代位权诉讼。不过,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满足下面这些条件。
首先,我们对债务人的债权得是合法且已到期的。要是债权本身不合法,像因为赌博产生的债权,法律根本不保护,自然没办法行使代位权。而且只有债权到了清偿期,我们才能行动。
其次,债务人得是怠于行使他的债权或者和该债权相关的从权利。简单说,就是他既不通过打官司也不通过仲裁向他的相对人要钱,这就影响到我们的到期债权实现了。
再次,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也得是到期的。要是没到期,相对人有期限利益,我们就不能代位行使权利。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他自身的。比如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继承关系的给付请求权,还有劳动报酬、退休金等,这些都不能被代位行使。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法院才会受理我们的代位权诉讼。并且,我们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自己的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来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