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活动中,若中标单位不按规定签合同,招标人可这样应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标通知书是有法律效力的,要是中标人没正当理由不跟招标人签合同,那就是违法的。这时,招标人能让中标人担责,把投标保证金没收。要是保证金不够弥补损失,招标人还能让中标人赔偿超出部分。
招标人也可以书面催促中标人在合理时间内签合同,并讲清楚法律后果和违约责任。要是中标人收到催告还拒绝签合同,招标人可解除和中标人的中标关系,重新选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要是中标人不签合同给招标人造成了其他损失,像延误项目进度产生额外费用等,招标人可以先和中标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招标人就要收集好相关证据,通过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面对中标人不签合同的情况,招标人要了解自身权利,采取合适措施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