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遇到还没还清房贷的房子,分割问题得按不同情形来处理。
要是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钱付了首付,还在银行办了贷款,婚后夫妻一起用共同财产还房贷,而且房子登记在了付首付那一方名下。离婚的时候,先由夫妻俩自己商量怎么分这个房子。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登记的那一方,剩下没还的贷款就成了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夫妻婚后一起还房贷的钱,还有房子跟着一起增值的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给多少,得看看夫妻一起还了多少房贷,房子增值了多少这些情况来定。
要是房子是结婚以后夫妻俩一块儿买的,那这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也是先让双方自己协商怎么分。要是协商不下来,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偏向于照顾孩子、女方还有没过错的那一方来判决。有可能把房子判给一方,让得到房子的那一方接着还剩下的房贷,再给另一方一些补偿;也有可能把房子卖了,把卖房子得到的钱分一分。
不管是哪种情况,分房子的时候都得考虑谁出了多少钱、房贷是怎么还的、夫妻双方心里是怎么想的这些事儿,这样才能公平合理地把房子分好。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在离婚分割房产前,最好能把出资、还贷等相关证据收集好,方便在协商或诉讼时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