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打执行官司的时候,一般只能执行欠债人的财产,是不能直接去动欠债人家属的贵重东西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有其它相关法律,每个人的财产是自己说了算,家属的财产属于他们自己的合法财物,法律是要保护的。
2、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欠债人把自己的贵重东西故意转到家属名下,债主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取消这个转移行为。等法院同意撤销后,这些东西就又能当成欠债人的财产来执行了。不过债主得拿出证据,证明欠债人是故意转移财产,像交易的时间、价格不合理这类情况都能当作证据。
3、要是家属和欠债人的财产混在一起,比如家里一起做生意,钱和东西都没分清楚,法院会根据实际状况来决定,要不要把家属的财产也拿去执行。这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根据证据和事实来做出判断。
执行欠债人家属的贵重物品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来,可不能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债主想拿回钱,就得走合法的路子,有足够证据的时候,依靠法院来保障自己的权益。现在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执行程序也会更加规范和透明,债权人在维权时应提前做好证据收集等工作,跟上法律行业发展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