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变更抚养权后,通常不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一方还是得继续给孩子掏抚养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说法,两口子离了婚,孩子要是跟着一方过,另一方就得拿出一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给多少、给多久,俩人能商量出结果最好,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这其实就是在说,爹妈对孩子的抚养责任,不会因为离了婚或者抚养权变了就没了。
要是抚养权变更了,拿到抚养权的这一方就成了直接照顾孩子的人,原来直接照顾孩子的一方就变成不直接照顾的人了。按照法律和实际状况,不直接照顾孩子的这一方得掏钱给抚养费,这样才能保证孩子生活、上学啥的费用够花。
当然也有例外情况。要是双方重新商量好了,比如说约定变更抚养权后不用再付抚养费,而且这个约定不会影响孩子的利益,法院一般也会尊重他们的想法。但要是有一方耍赖不给抚养费,直接照顾孩子的那一方可以用孩子的名义去法院起诉,让对方把抚养费给上。
所以,大家遇到抚养权变更和抚养费问题时,一定要清楚法律规定,能协商解决最好,要是解决不了,就用法律武器维护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