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当妻子患病期间丈夫提出离婚,妻子不一定能拿到赔偿。依据《民法典》,要是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的一方才有权利要求损害赔偿。只因为丈夫在妻子患病时提出离婚这事儿,并不在法定的过错赔偿情形里面,所以一般情况下,妻子没办法就这个理由要求损害赔偿。
不过呢,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要是妻子因为患病生活变得困难,法律也有相关规定。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能力负担的另一方得给予适当的帮助。这帮助的具体办法先由双方自己商量,如果商量不出结果,就由法院来判决。所以妻子可以要求丈夫给一定的经济帮助。法院在做判决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好多方面,像双方的经济情况、结婚时间长短、困难的严重程度等等,然后来确定经济帮助给多少、以什么方式给。
对于遇到这种情况的妻子来说,要是自己生活确实困难,就可以向丈夫提出经济帮助的要求。如果和丈夫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能证明自己生活困难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这样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